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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函轉】教育部 有關107年度「性別平等相關申訴、通報及諮詢機制性別統計及質性分析報告

 

 

附  件:

(1件)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3條、第14條及第14-1條申訴及檢舉案件調查統計表1份(附件1)、多元性別申訴質化分析表1份(附件2)(共 1 個附件:0062736AA0C_ATTCH2.xls) 108010002441_0062736AA0C_ATTCH2.xls (ATTCH2)
 

 

 

 

旨:

有關107年度「性別平等相關申訴、通報及諮詢機制性別統計及質性分析報告」案,請查填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3條、第14條及第14-1條申訴及檢舉案件調查統計表」,並於108年5月17日前將相關電子檔案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本部(須用印完成),請查照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 

明:

 

 

一、

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08年4月22日院臺性平字第1080172745號函辦理。

 

二、

本案統計調查之內容,調查對象包括貴校依據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第5款」,受理進行調查同法第13條及第14條、第14-1條規定之案件。資料統計起迄時間為: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。

 

三、

請貴校先查填旨揭調查統計表(如附件1),如表內案件調查結果有「性傾向歧視」及「性別認同歧視」屬實之案件,則請續填「多元性別申訴質化分析表(附件2)」;如調查結果無上開性質之案件,則免填「多元性別申訴質化分析表」。

 

四、

前述調查統計表及質化分析表表格,可至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之「資料下載」區下載。

 

五、

相關電子檔案(須用印完成),請於時限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部承辦人信箱(yu_chen@mail.moe.gov.tw)

 

 

 

 

正本:

各公私立大專校院

 

 

 

 

副本:

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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